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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讯:西峡法院情法并用 妥善化解抚养纠纷

时间:2022-12-07 16:08:56 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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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西峡县人民法院西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,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,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未成年人抚养费问题达成调解协议,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。

据了解,郅某与路某本是夫妻关系,育有一子。2010年两人通过法院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:婚生子小凯由父亲郅某抚养,路某婚前嫁妆作价20000元抵扣小凯12周岁之前的抚养费,自小凯12周岁以后,路某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至小凯年满18周岁。天有不测风云,小凯父亲郅某在2021年年初因病去世,小凯只得跟随爷爷奶奶生活。然而两位老人年事已高,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,无力承担小凯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活学习费用,再加上小凯已经过了12周岁,因此小凯爷爷想要找到小凯母亲路某协商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。但是自从离婚之后,路某便回了陕西老家,留下的电话也一直无法联系。无奈之下,孩子的爷爷只好以小凯法定代理人的身份,将路某诉至西峡法院,要求路某每月给付孩子1000元抚养费。

西峡法院西坪法庭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,必须高度重视,为了孩子今后成长,尽量以调解为主。因为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,法官前后三次驱车来到被告路某的娘家进行走访调查,最后在当地人民法庭的协助下,通过村委会干部联系到了路某。为尽快化解纠纷,承办法官情法并用对路某展开思想工作,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及孩子今后更优质的生活等为切入点,耐心劝解路某对小凯履行抚养义务。在调解过程中,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路某时常欲言又止,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。经过仔细询问,原来路某离婚后已经再婚,家庭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好,虽然内心也很心疼自己的孩子,但直接抚养与前夫婚生子女存在诸多现实困难。而且她和郅某离婚后就断了联系,对孩子的情况并不了解。

在了解到这一事实后,法官一方面安慰路某,鼓励其要树立对生活的信心;另一方面与小凯爷爷积极沟通,讲明路某作为母亲愿意主动承担抚养义务,但也希望能考虑她的实际困难,在抚养费金额上做出调整。经过不懈努力,双方终于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被告路某每月支付孩子500元抚养费。开庭时,小凯爷爷当场表示能够理解路某的情况,如果不是身体不好,孩子太小需要用钱的地方多,也不会想着找着要抚养费。路某也表示,以后会多关心孩子,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和担当,尽力呵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。这起抚养纠纷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,实现了案结事了。

一直以来,西峡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“调解优先、情法并用”的原则,妥善化解了婚姻家庭、民间借贷、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,切实增强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(薛小磊 王晶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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